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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实施“五项制度”严管饲料销售,筑牢食用农产品安全防线

聊城实施“五项制度”严管饲料销售,筑牢食用农产品安全防线

为全面提升畜牧渔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聊城市聚焦饲料这一养殖源头关键环节,创新推行“五项制度”,通过严格监管饲料销售市场,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 推行“准入备案制”,严把经营主体关。聊城市对辖区内所有畜牧渔业饲料销售企业及门店实行严格的准入备案管理。要求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仓储设施和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并向主管部门进行详细备案。主管部门动态更新经营主体名录库,对不符合条件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予以清退,从源头上净化市场环境。

二、 落实“进货查验制”,追溯产品源头关。要求所有饲料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采购饲料产品时,必须查验并留存供货方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每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详细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及供货者信息等,确保所有上市销售的饲料来源清晰、可追溯,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快速锁定源头。

三、 强化“销售台账制”,规范流通轨迹关。销售环节同样要求建立完善的销售台账。记录购买者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所售饲料的批次、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此举不仅规范了经营行为,更重要的是实现了饲料产品从出厂到养殖场(户)的全程流向可追踪,为下游养殖环节的质量控制和问题产品的精准召回提供了数据支撑。

四、 实施“质量承诺制”,压实主体责任关。引导并监督饲料销售者主动向社会公开质量安全承诺,承诺不销售无证无号、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违禁添加的饲料产品。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档案,通过市场监督和行业自律双重机制,倒逼销售者自觉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守诚信经营底线。

五、 健全“监督检查制”,筑牢风险防控关。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一方面,定期对饲料销售门店进行巡查,检查“准入、进货、销售、承诺”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另一方面,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溯源查处,并依法公开处罚信息,形成有效震慑。

通过系统化推行“五项制度”,聊城市构建起覆盖饲料销售全过程的闭环监管网络。这一举措不仅规范了畜牧渔业饲料市场秩序,保障了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更从源头上为养殖环节投入品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有效降低了兽药残留等风险,促进了肉、蛋、奶、鱼等食用农产品的品质提升,为全市畜牧渔业高质量发展和食品安全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更新时间:2026-01-13 08: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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